生活就是这样,总有许多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
没过多久,宋志远和吴怜芳就已经把宋景辉忘到了脑后,再也没提过宋景辉。
两人甚至有时候会在家里唱两首红歌,看上去心情还不错的样子。
宋觅夏一直认为这个年代的人身上有种动物性。
在自然界,动物会把养不活的孩子丢掉,以保证其他孩子的存活。
有些甚至会吃掉自己的孩子,用来给自己提供生存的养分。
宋志远和吴怜芳被宋景辉伤透了心后,选择直接和他划清界限。宋采云犯了严重错误,他们也不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大概原主也发现了,所以从小到大都要求自己做一个让父母疼爱的女儿。还年幼的时候,父母的帮助非常重要。
这会让她在兄弟姐妹中竞争到最大的生存空间和成本。
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很重要,从小在兄弟姐妹中间,只有原主能从父母那里哄到最多的零花钱。
生存,全靠各自的本事。
得到了偏爱,宋觅夏也不会吝啬对父母的反哺。
“爸妈你们猜猜我今天发了多少工资?”
今天一号,是公安局发工资的日子。
和其他假装自己很忙,将自己领工资的时间拖到下午的同事们不同。
她一大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工资领了回来。
三十八块钱算很大一笔钱了,购买力还是不错的。
早就知道了宋觅夏的工资,吴怜芳看她高兴,还是配合她猜了一下。
“20块钱?”
“不对。”
“25?”
“不对,再多一点。”
“该不会是38块钱吧!”
“……妈您真聪明,猜了三次就猜对了。”宋觅夏笑嘻嘻。
吴怜芳无语的杵了下宋志远,看你闺女。
宋志远掀了下下眼皮,看你闺女。
“你俩夸我两句啊,我这么厉害,我觉得值得两句夸奖。”宋觅夏催促道。
吴怜芳:“非常棒,父母的骄傲。”
宋志远:“从来没想到过会生出这样优秀的女儿,真是我们的荣幸!”
“干干巴巴……”宋觅夏不太满意。
但她能加码,从包里拿出两件礼物出来。
吴怜芳的是一双皮鞋,宋志远的是一支钢笔。
“请开始你们的夸奖。”宋觅夏已经准备好了迎接铺天盖地的夸赞,骄傲的仰起头等待。
没有人不喜欢收礼物。
吴怜芳惊呼一声,第一时间脱鞋试穿。
宋志远更是拿着钢笔爱不释手,小心翼翼的拿在眼前看。
欣赏完各自的礼物,这次的夸夸声就比较真诚了。
吴怜芳低着头欣赏脚上的皮鞋,“这鞋刚刚好,贵不贵啊?哎哟没想到还能享到闺女的福,明天我就穿着这双鞋去上班,别人一眼就能看到,到时候我就说这是我闺女买的,羡慕死他们!”
宋志远默默取下别在衬衫口袋上的旧钢笔,随意放在桌上。
又郑重其事的把新钢笔别上去,代替了旧钢笔的位置。
这还不算,回屋找镜子,欣赏了好半天。
他勾着嘴角没说话,也没夸,但比动作语言已经很明显了。
旧爱比不上新欢,他对新欢甚是满意。
“姐,我的呢?”
宋兆星在旁边排队等了半天了,爸妈是长辈,他们先拿礼物是应该的。
结果等到爸妈美了老半天,他姐还没有动作,失落的低下了头。
可能是他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不小心踩了他姐一脚,所以才没有礼物的吧。
还可能是因为昨天睡觉的时候忘记关房间门,鼾声吵到了他姐。
宋兆星反省半天,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支钢笔,他惊喜一秒钟,眼睛又半睁着低下头。
“咋?钢笔你还不要啊?”宋志远作势要收回钢笔。
虽然这支钢笔陪了他好多年,但已经和他有感情了啊,这小子还嫌弃?
“要!不要白不要!”宋兆星抓过钢笔揣进兜,他还没用钢笔写过字。
有点贵贵的钢笔,旧的也值钱。
这样想,宋兆星又高兴了起来,明天上学的时候可以拿着钢笔在班里炫耀。
他的同学们都没有钢笔呢。
“喏,给你。”宋觅夏想过给宋兆星买什么礼物。
但想来想去不如直接给他钱。
“我的天!五块钱?!姐,你大手笔啊!”宋兆星欢天喜地的接过五块钱,他已经想好了怎么花了。
“妈,明天早上不用做我的早饭,我要去国营饭店买包子吃~”宋兆星的快乐,溢于言表。
五块钱很经得住花,能花很多次。
这样宋兆星每买一次东西,都能得到一份快乐。
于是,全家人都收到了自己喜欢的礼物。
工作就是为了挣钱,宋觅夏领到工资给家里人买了礼物,这好像成为了一个锚点。
从摸到礼物的那一刻开始,宋志远和吴怜芳好像才对宋觅夏已经参加工作这件事有了实感。
还不到二十岁呢。
不到二十岁的宋觅夏在单位无法无天。
上次的案子奖励下来了,除了宋觅夏提前喜提转正,还拿了个全体三等功,宋觅夏的牙都快龇掉了。
参加这次行动的人,个个门牙都想出来透风。
这个活好,下次还去。
领导找她谈话的时候,她就是这样说的。
副局长无奈的抬手扶额,小宋同志有觉悟,有能力还有野心,但还是太年轻。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宋觅夏太年轻,领导们都认为她还可以在单位多学习几年再出有些难度的任务。
说什么来什么,当局里又收到一个关于类似案子的信息时,宋觅夏还是第一个举手。
“一回生二回熟,我可以去。”宋觅夏眼里全都是跃跃欲试。
时间过得很快,离上次案子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宋觅夏也不是吃干饭的,接受了不少系统性的训练。
现在的宋觅夏已经不是两个多月以前的宋觅夏了,不光胳膊上长了点肌肉,还揍趴下了好几个局里的同事。
现在除了真心想找揍的,局里已经没人愿意和宋觅夏过招了。
上次和宋觅夏一起完成任务的几个军人倒是听局里几个人炫耀过,有心想出来找她切磋两下。
奈何部队里有纪律,暂时还出不来。
等能出来又有任务等着他们,忙得很。
“你去什么去,坐下。”副局长瞪了她一眼,在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暂时不想选她。
这孩子太狂,好像干啥都特自信。
副局长又瞄了她一眼。
嘿!坐是坐下来,还坚持不懈的举着手。
也不知道她那自信都哪儿来的,难道年轻人都这样?
他年轻的时候也不这样啊,打仗的时候可苟了。
有一次还装了几天傻子,口水都流了几斤,炸翻了敌人的一个连……
现在的孩子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简直莽撞!
副局长没搭理他,看着她倔强的手放下,心里满意了。
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嘛,比如知道放弃……个屁啊!
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坐满了一整个会议室,大家都踊跃发言表达自己的想法,群策群力,很快计划雏形就出来了。
“能借调一个女兵吗?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宋觅夏看不见的天线竖起,和副局长对视上了。
副局长又瞪了她一眼,把视线转到别处。
“可以是可以,但这次任务不比以前,女兵本来就不多,能完成任务的女兵就更少了,那一身气质,一看就知道……”
有人提出问题。
确实有道理,部队里的女兵不多,大多都是文艺兵或者坐办公室的那种。
能出任务的女兵,简单的说,站在那就是兵……
宋觅夏的坐姿放松了许多,靠在椅背上,看向副局长的眼神……嗯,莫名有些挑衅。
副局长深呼吸。
……
宋觅夏身上看不出多少训练的痕迹,大多时候她的动作都算野路子。
不穿制服的时候,走在街上根本没人相信她是公安。
走在乡间的小道上,更没有人认得出她是公安。
通过两种运输工具,宋觅夏被解绑的时候,已经出现在一个小院的地下室里。
空气极其恶劣,地下室完全不通风。
所有人呼吸着共同的空气。
有点想吐。
到了人贩子老窝不要慌,首先坐下来数一数有几个人。
等数到9的时候,宋觅夏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宋采云……
这人贩子咋回事啊,咋什么人都拐?
此次任务最重要的目的是找到幕后操作者,根据可靠情报,幕后“大老板”或许涉及国际人口走私案。
这也是领导不敢让宋觅夏参与的原因之一。
她的任务很简单,和上一个案子的作用一样——行走的窃听器。
“这是哪里?!你们都是谁!救命啊!有没有人!”
宋采云醒了。
宋觅夏用头巾包住了自己的头脸,找了块干净点的石头坐下,有些沧桑的把双手插进袖子里,耸肩弯腰。
绝望的农村妇女形象立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