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话题为什么突然扯到爱丽丝头上,但好客礼貌的同事还是习惯性接话了。
“啊,爱丽丝的确有些在意这方面的事。”
同事回忆道,
“她的办公桌总是一尘不染,每样东西都摆在对应的地方,看过去舒服极了。”
“嗯,作为同事,我们彼此之间,经常会分享一些在伦敦的宝藏店铺。”
“虽然爱丽丝会参与这种分享,可是她很少更改自己购买食物的地方。”
“尤其是甜品,她很喜欢甜品,却不怎么在外面随便买,而是在固定地点买指定的款式。”
爱丽丝的部分行为,确实给身边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让同事想起了越来越多的细节,唏嘘,
“总觉得爱丽丝有着非常复杂曲折的过去,才会养成现在的诸多习惯呢。”
“她经常申请出差外出,天天风起来雨里去的,不是在干活,就是在做事的路上,太辛苦了。”
“听起来对健康非常不友好。”
奥尔菲斯情不自禁道,
“你们新闻社的工作量这么大吗?全压在她身上?”
同事语塞,不得不澄清一件事:
“爱丽丝不算是我们的常规职员,我们很少给她指派强制性任务。”
“独立社会调查记者。”
同事复诵了一遍爱丽丝个人职业,
“她向主编投递了求职简历,成功与本社建立了长期合作,此后所有新闻稿件均由本社独家刊登,隶属于光谱的中转站与消息则与她共享。”
“在她个人有意的情况下,本社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
同事耸耸肩,
“爱丽丝要请假外出时,多半是忙自己的事。主编没办法拦,有时想给她一点假期,让她好好休息一下,结果她转头就用这假期又出差去了。”
“一年365天,爱丽丝有没有65天在伦敦都不好说。”
奥尔菲斯闻言,喃喃:“她为什么这么努力?”
这就属于爱丽丝个人的事了,同事敏锐收声,打了个哈哈糊弄,
“这谁知道呢?我们也不好去追问一位淑女的隐私。”
“噢……”
奥尔菲斯应了一声,独自消化着消息。
他想到了许多次与爱丽丝见面的场景,以前未曾留意,只有浓浓的惊喜。
现在回头去看,确实,爱丽丝出现在庄园的次数最多。
第一次见面是在庄园,最近一次也是。
其余的,则均匀分布在伦敦与前往格拉斯哥的路上。
她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频繁的外出?
奥尔菲斯发现自己一概不知。
不,也是知道一点的,是那座庄园的人告诉了他,说自称为爱丽丝的记者小姐来者不善。
他们让奥尔菲斯保持警惕,不要被骗。
他们说奥尔菲斯之前被骗到过,代价是惨痛的。
他们还提到,奥尔菲斯之所以会上当,是因为那些骗子都在尽力的模仿一个人。
谁?
小说在在此刻才意识到,好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拒绝称呼记者小姐为爱丽丝小姐。
时至今日,庄园里很多人仍然用“那位记者”、“来自伦敦的记者”来指代爱丽丝。
爱丽丝这个名字,为什么不会被直接提起……
奥尔菲斯的眉头皱起,觉得大脑隐隐的有些刺痛。
他扶额,想要转换一下心情,缓解头痛。
“唉?奥尔菲斯先生,您怎么了?”
同事有些惊讶起身,上前询问。
奥尔菲斯回答不出来。
他的头痛越来越剧烈了,让人难以忽视。
刺痛如同浪潮,一波过去后,在下一波到来的间隙,奥尔菲斯艰难解释道:
“抱歉,我犯了老毛病。”
是的,这对于小说家来说,应该算是老毛病。
越是想要靠近,想要了解,想要追寻属于自己的过去。
在快要成功的时候,就会产生烦躁,不安和痛苦的感觉。
好像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在劝他遗忘,在警告他——
他想要找回的,未必是他能够承受的。
到时候得不偿失,害了自己,何苦?
同事不清楚真实原因,看奥尔菲斯神色痛苦,他猜测:
“没想到您有头痛症?如果是老毛病的话,应该已经看过医生了。”
“您的药在楼上吗?我去帮您拿一下吧。”
“……多谢,但是我暂时不需要。”
奥尔菲斯制止了同事的动作。
他道:
“一些小问题,我忍忍就会过去的。”
“吃药……哦,我不需要服药,我从不带那玩意。”
奥尔菲斯撒了谎。
他有轻微的药物成瘾倾向。
毕竟每次醒来,他不确定是另一个他准备的,还是庄园里的那帮莫名其妙的家伙放的。
总而言之,他的行李里常备着一些奇奇怪怪的药剂瓶,大多数的药效奥尔菲斯都能自行辨认。
知道哪些药用于安眠,哪些药用于遗忘伤痛,舒缓神经,治疗脑内神经痛。
在人难受的时候,服用这些药物是必然的措施,无法避免。
久而久之,轻微的依赖性是必不可少的问题。
只是这次出行匆忙,奥尔菲斯丢下了何塞与弗雷迪。
偷跑时为了不引人注意,奥尔菲斯压根就没有带上那些瓶瓶罐罐。
“我得上去休息一会,闭目养神下。”
准备硬扛不适的奥尔菲斯起身告辞,
“晚点见,如果您要出门的话,请再来敲我的门。”
同事担忧看着他,点头,
“好的,我记下了。希望您的情况能尽快好转。”
“暂时不要去想其他的事了,奥尔菲斯先生,我常听人说,聪明人的头痛多半是压力太大,思虑过多。”
“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
奥尔菲斯顺着同事的话往下讲,
“我最近可在连载一本颇受欢迎的通俗小说,如何编撰有意思的情节,是我每周必须考虑的问题。”
“或许是因为这个,才会引起许久不发作的头痛症。”
奥尔菲斯最后道,
“说起来,您打算晚边上出门去看望……”
奥尔菲斯犹豫了片刻。
明明之前很自然地叫过,可一旦注意到这个问题,好像发痛的大脑就是在纠结这个称呼。
爱丽丝小姐,提起这个称呼时,比起幸福,先来的是心口微微的酸涩,难受到无法呼吸。
奥尔菲斯改口,
“去看望记者小姐吗?”
同事点头,
“对,问问她昨晚过得怎么样,适不适应。”
“她虽然很有本事,到底还是一个小姑娘。把一个女孩放到别人家去住,每天至少要去看一看,总不能就不管不顾吧。”
奥尔菲斯很认可同事的观点,道:
“住在别人家里吃喝也不方便,需要给她带点什么吗?”
同事心想去看看还买零食吗?
那到底是派一位记者去于当事人家中采访,还要送一个小孩去朋友家做客?!
同事这么想着,委婉拒绝了奥尔菲斯的提议:
“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爱丽丝对甜品很有要求,一般更习惯在伦敦固定的甜品店里购买。”
“她常吃的黑松露蛋糕,更是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贸然购买反而会让她难以接受。”
同事总结,
“我晚上就去一会,确认爱丽丝状态不错就会回来的。”
“反而是奥尔菲斯先生,您说让我出门前喊您……”
同事有些为难。
他要去普林尼家,可奥尔菲斯与普林尼的关系,大抵快处成上帝和路西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