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主张“法不阿贵”——法律面前,没有贵族平民之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强调“审合刑名”——你说你干了啥,就得拿出证据来对上号,不然就是欺君!
提倡“严刑重罚”、“以刑止刑”——乱世用重典,杀一人而万人惧,才是真仁政!
更要“以法为教,以法为本”——百姓不用学诗书礼乐,只须懂法守法,国家自安。
最终达成那种境界——“君无为,法无不为”。
君王不必亲力亲为,法令自行运转;臣子不敢妄动,百姓自觉守法。上下皆“无为”,天下却大治。
听到这里,嬴政缓缓点头,唇角掠过一丝满意。
他知道李斯心里那点弯弯绕——对韩非,既有敬,也有忌。
毕竟,韩非之才,冠绝诸子;文采斐然,思辨如刀。若非他是韩国公子,不能为秦所用……或许今日坐在这讲席上的,就不该是李斯。
可李斯虽有私心,却从未误国。他的算计,始终围绕着强秦二字打转。这点,嬴政认。
但若涉及储君教育,敢藏私?敢留一手?
那就算过往功绩滔天,他也只能沦为陪衬。
而现在看来,李斯终究拎得清。
哪怕提及韩非时心头微颤,仍一字未漏,原原本本,尽数道出。
……
此刻,天幕之下,李斯怔住了。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一直以来,他自诩法家正统,实务远胜韩非,权位更在其上。
可有一样东西,他一直没能补上——一本属于自己的、能传之后世、定义思想的着作。
就像《法经》之于李悝,《韩非子》之于韩非。
没有这本书,他就只是执行者,而非开创者。
论才干,他不输韩非。
论经验,他甩其十条街。
可世人记住的,往往是那个写下思想的人。
但韩非有《韩非子》——那一部字字如刀、句句见血,将他一生法家权谋、治国铁律尽数熔铸其中的煌煌巨着。而他李斯呢?至今空手而立,没有一部足以扛鼎的《李斯子》。
若此事传扬出去,世人会怎么想?
难道他李斯,竟连那个早死的师弟都比不上?
后世学法之人提起法家大宗,会不会只知有韩非,不识李斯?
即便承认他有些许建树,怕也是轻飘飘一句:“不过依附始皇而成事耳。”——可笑!可怒!
念及此处,李斯眉峰陡然一压,眼中寒光乍现。
对如今的他而言,最不能忍的,不是政敌攻讦,不是朝堂倾轧,而是被人拿来与韩非比较,还落了下风。尤其还是被那个躺在棺材里多年、从未真正执掌过权柄的师弟压上一头!
不行!绝无可能!
他必须着书立说,写一部《李斯子》,以雷霆之笔,将自己的治国理念、权术精髓、法治纲纪,全数刻入竹简,铭于青史!让天下人睁大眼睛看清楚——谁才是法家真正的巅峰!
况且,纵使他向来不屑儒生酸语,可那《左传》中一句“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倒真如金石掷地,响彻心间。
三不朽!
立德者,为万世楷模,道义所归;
立功者,定乾坤社稷,扭转山河;
立言者,传思想薪火,光照千秋。
三者若有其一,便可名垂久远,不随肉身腐朽而湮灭。
韩非如何?人早已化骨成灰,既无庙堂之位,也无实政之施,谈何立德?论何立功?但他凭着一部《韩非子》,硬生生在思想长河中凿出一道深渊,万流归宗,后世皆称“法家集大成者”。
这便是立言之不朽!
哪怕尸骨无存,其魂仍立于朝堂之上,指点江山!
可他李斯呢?
他的不朽,在哪?
立德?儒家那一套仁义礼智信,他嗤之以鼻。他是法家!法家的道德,岂由孔孟说了算?该由谁定?当然是由当世执牛耳者来定!
当今法家第一人是谁?
还能有别人?
正是他李斯!
所以,法之所向,即道之所在;令之所出,即德之根基。他一手制定秦律,匡正百官,肃清朝野,这便是法家之德!此德巍巍如泰山,镇压诸子百家!
立德——他当之无愧!
再说立功!
这一项,他敢拍着胸膛说:普天之下,无人能出其右!
始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而他李斯,便是执笔绘图之人,是运筹帷幄的宰辅中枢!从削藩到郡县,从书同文到车同轨,每一策皆出自他手,每一令皆经他裁断!
大一统之局,是他与始皇共同缔造的铁血王朝!
千年之后,万代之后,只要还有人想统御天下,便绕不开“始皇”二字;而只要提及始皇伟业,便避不开“李斯”之名!
这等功绩,岂止不朽?简直是与日月同辉!
唯独缺了最后一环——立言。
但现在,时机已至。
只要他提笔着《李斯子》,将毕生所思、所行、所信的法家大道,条分缕析,汇成典籍,那么三不朽也好,两不朽也罢,他都将凌驾于韩非之上!
毕竟,韩非仅有“立言”一项孤光闪烁,而他李斯,却是功业照天、思想传世,双星并耀,甚至三辉齐升!
想到这里,李斯嘴角微扬,眸底掠过一丝冷峻的得意。
好一个“不朽”!
既然天幕能映照诸界,窥见异时空的轨迹,那他也未必不能借此机缘,看看另一个“自己”写出的《李斯子》是何模样。
若是内容精妙,不妨借来参详一二。
反正——
思想可以借鉴,格局必须超越。
这一局,他不仅要赢在当下,更要赢在千秋!
这样不仅能省下他绞尽脑汁的功夫,还能踩着另一个“自己”的肩膀,把《李斯子》这本书写得更上一层楼。
就在李斯暗自盘算着如何达成三不朽,至少也要混个两不朽,好压过师弟韩非一头时,满殿文武、诸子百家的博士们却早已瞪大了眼,神色各异。
天幕之上,“李斯”侃侃而谈,提起韩非时非但没有半分贬损,反而语气沉稳、态度公允,甚至隐隐透出几分敬意——这就怪了。
谁不知道韩非死在狱中?
而那桩旧事,背后分明有李斯的影子。
当年韩非入秦,秦王嬴政一见倾心,连声赞叹:“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那是何等器重?若非有人进言,韩非怎会落得囚身囹圄?
正是李斯与姚贾,在嬴政面前低语几句,字字如刀:
“韩非虽才高八斗,终究是韩国公子。大王欲并六国,他心必向韩,岂会真心为秦?此乃人之常情。”
“今若不用,久留又纵其归,是养虎遗患。不如治罪依法处置,以绝后忧。”
嬴政终被说动,下令收押。
而后,那一杯断魂毒酒,也是李斯亲手命人送入牢中的。
说白了,韩非之死,李斯难辞其咎。
这些年,朝野内外关于此事的议论从未停歇,众说纷纭,但归结起来不过两种说法。
其一,出于私心——李斯嫉妒韩非才华盖世,又见秦王对他青睐有加,唯恐自己地位动摇,便先下手为强,借刀杀人。
其二,出于公义——李斯深知韩非之能,若韩王醒悟,重用此人,推行变法,哪怕最终韩国仍亡,秦国也必将血流漂杵、元气大伤。为减损耗、速成一统,唯有提前除患。
一直以来,众人皆信前者。
毕竟人心易测,权臣相争,哪有不夹带私货的?
可眼下,看着天幕上的“李斯”,谈起韩非时毫无闪避,神色坦然,点评其思想更是条理清晰、客观公正,丝毫不带偏见。
尤其当他说出“韩非集法家之大成”这句话时,殿中不少人瞳孔微缩。
这话出自李斯之口?
那个亲手将韩非送入死地的人?
刹那间,原本笃定的判断开始动摇。
难道……当年的一切,并非出于妒忌,而是真的为了天下一统?
满堂寂静,无数道目光在天幕与现实之间来回扫视——
天幕上的“李斯”从容讲学,
天幕下的李斯却浑然不觉众人眼神异样,只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空中影像,仿佛要把每一个字刻进脑子里。
他在抄,他在偷师,他在借这场神迹般的“授课”,完成自己的着述大业。
就在这时,天幕再度流转,声音清朗响起:
“在梳理完历代法家先贤的思想脉络之后,接下来,我将系统阐述法家治国的几项核心主张。”
“第一,立法。”
“法者,着于竹帛,藏于官府,布于万民。”
“它立规矩,正行为。君执权柄,赏善罚恶。人性趋利避害,故以刑德二柄驱之,百姓自趋令而行。”
“第二,循名责实。”
“君王手中握的,不是锄头,是权柄;要驾驭群臣,靠的不是仁义,是手段。”
“官职授出去,名分定下来,该做什么,法令早就写得清清楚楚。君王不必事事插手,更不用亲自教人怎么干活——你只看结果:成事者赏,败事者罚。”
“选对人,压对担子,让能者上、庸者退。这才是驭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