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宫观影会散场之后,众人转场去美丽华参加酒会。
美丽华酒店一九五七年由杨志云创办,是香港第一间华人经营的高级酒店,对标的是英国人的半岛酒店。
大厅里铺着深红色的地毯,水晶吊灯悬在挑高的天花板上,光线落在银质冰桶和香槟杯的边缘,反射出细碎的光。侍者端着托盘在人群之间穿行,盘子上摆着切成小块的芝士和腌橄榄。
有人端着酒杯站在窗边,有人围在沙发附近低声交谈,有人正在跟刚认识的人交换名片。杨志云站在大厅中央,手里端着一杯没怎么喝的香槟,跟每一个上前打招呼的人点头微笑,脸上的笑意从电影散场到现在没有放下来过,两侧颧骨上的肌肉已经微微发酸,但他没有停下来,像是还没找到可以放下来的空档。
这边高朋满座、觥筹交错的时候,石硖尾公屋里,吴西豪跟黄吉相对无言地抽着闷烟。
煤油灯的光圈拢在桌面中央,把那几张皱巴巴的纸币映得有些发灰,碎米粒和饼干屑的残渣从桌缝边缘散落出来,被桌面上的水渍沿着木纹方向洇开一道细长的、不易察觉的压痕。吴西豪坐在床沿,手里的烟已经烧到了滤嘴边上,烟灰弯了很长一截,他没有弹。
黄吉蹲在门口,背靠着铁皮门板,两只手垂在膝盖之间,手掌中那片压皱的旧纸页已经被反复折了又展,折了又展,像是一条始终找不到落点的折痕,在纸面上来回折了几道,每次都差一截才能压到页脚。
窗台上那只搪瓷缸子还搁在老位置,缸沿已经被他用布擦干净了,但底下一圈水渍还没完全干透,像是有人刚刚用指尖沿着那道湿印重新描了一遍,又把它放回了原处。
而傻强正在一个酒吧的包间里怒气冲冲地喝着闷酒。包间不大,墙上的挂钟指针已经走过了十一点,桌面上摊着几只空啤酒瓶,瓶口朝上,瓶底还剩一层薄薄的泡沫。傻强坐在最里面那张破旧的皮沙发上,沙发两侧的扶手已经被坐久了的人手汗磨得泛亮,他的手压着桌面,指节扣在一块磨损的漆面上,反复推着同一个位置。
傻强不是坏人,当然也算不得什么好人,他只是一个没有太大胆子也没有多少脑子的底层古惑仔。他认吴西豪做“胶己人”,不是因为他讲义气,是因为他卖了十多斤饼干收了一块钱,他觉得赚了。他没有上报吴西豪在皇宫炒飞的事,不是因为他想包庇吴西豪,是因为他懒得管,而且看吴西豪带着俩孩子。
直到今天被傻佬泰点名的时候,他才意识到,他懒得管的那件事,今天差点害死他自己。他灌了一口酒,酒液顺着嘴角淌下来,他没擦,只是把瓶子搁回桌上,瓶底在桌面上磕出一声闷响。
他想起傻佬泰看他的那个眼神,不是愤怒,是那种“你怎么回事”的错愕——像是没料到他会在自己蹲着的地方被绊倒。那个眼神比打他一顿还让他发毛,像是一条已经绕过弯的巷子忽然被人在另一头用铁皮封死了,他得绕更远的路才能回到原先的位置上。
惹到傻子其实是很可怕的,因为傻子认死理儿,或者说轴。
之后的半个月里,傻强啥事儿不干,就带着一帮人,满大街地抓吴西豪手下炒飞的人,连带着一些炒飞的散户也倒了血霉。他不管你是不是吴西豪的人,他只知道你不是合和图的人,所以他们选择照扫。
炒飞的人跑进巷子,他也跟着跑进去;散户躲进厕所,他让手下堵着门口等;有人在铁皮棚后面藏了一叠旧票根,他翻出来之后没有收走,只是蹲在旁边把票根上的日期一张一张翻了一遍,又放回原处。
他那种轴像是一根钉子,不是钉下去就完事了,是钉完之后还要退后半步检查钉帽有没有倾斜,再补两锤。
这一波行业整顿下来,吴西豪彻底没法干了。傻佬泰那边可能还有打盹的时候,比如说过就忘了,比如没空搭理他——但傻强不一样,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俗话说,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走投无路的吴西豪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跟黄吉俩人把攒下的钱全部掏出来,一共五百多块,叠在一起搁在桌面上,那沓钞票不厚,但已经是他们手里全部的底了。他们决定用这五百多块,自己支一个字花摊。
但是自己搞字花摊,单子从哪里来呢?很简单,金马的收单照样做。
但这个方案的风险大到连黄吉都打了个哆嗦:“豪哥……这么干……金马会整死我们的吧?”黄吉说话的时候两只手掌覆在那沓钞票上,指腹压着边缘的折角,像是一旦松开,那层纸皮就会自己翻起来弹回原位。
吴西豪咬咬牙:“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从明天开始,带人打服所有粤语帮、客家帮那些没有字头的闲散档口,让他们帮我们做收单,把我们自己的摊子藏在里面!”
他说话的时候手指在桌面上画了一条线,像是顺着那道折痕的走向,从已经干透的水印边沿切过去,把明天的路和昨天的账分开。黄吉双眼一亮——藏起一滴水,最好的办法是把它藏进大海。
在准备了几天之后,吴西豪跟黄吉开始带队扫荡石硖尾的闲散档口。那些粤语帮和客家帮的散摊分布在铁皮巷的不同角落,有的在茶楼后门拉客,有的在街角支一张小桌,有的干脆蹲在墙根底下等人来问。
吴西豪没打招呼,直接带人过去收,有人反抗就动手,有人跑就追,有人交出了档口的位置和赌客名单,就换一块地方继续走。黄吉走在前面,手里攥着那根钝斧头,斧头柄上缠的布条已经旧了。
消息传到金马耳中的时候,他正在城寨跟粉马吃狗肉火锅。铜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地滚,汤面上浮着一层暗红色的油花,两个人各端着一只小碗,碗沿搁着用过的筷子。
闻言他先是皱眉想了想,然后哈哈笑道:“我靠!这是让傻佬泰打开窍了?炒飞干不了,想把收单做大?”他夹起一块狗肉蘸了酱塞进嘴里嚼了两下,眼角的笑意没完全散开。
粉马喝了一口温热的加饭酒,从嘴里吐出一块小骨头:“是收单就好,就怕是偷单啊。从他敢愣头愣脑地去踩美丽宫的地盘就可以看出,这家伙很有野心啊。”他说话的时候用筷子尖在桌面上的汤渍中画了一道不带弯的直线,笔直地断在碗沿外。
金马嘿嘿一笑:“没野心我就不会拉他收单了。有野心才能玩命赚钱嘛。想造反?抬脚碾死就好了。傻佬泰能收拾他,我就不行吗?”他把筷子在碗沿上顿齐了,夹起一块萝卜片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像是在给那道画在桌面上的断线补一个结尾。
粉马拿手帕擦了擦汗:“那你记得让人盯好他,别等他做大,阴沟里翻了船。”
“知啦!知啦!”金马不耐烦地摆摆手,“你好烦哦!”
“臭小子!”粉马笑骂了一声。
“臭小子!你敢教训你爹?”电话那头的芬恩有些气急败坏。
李祖抱着电话听筒,贼兮兮地瞥了一眼办公室门,心想万幸没人,开口的时候语气放得很低:“不是啊……老妈很担心你的……”
“你少给我整那广东腔儿,我听着别扭!要么说普通话,要么说英文……”芬恩没事儿找事儿道。
李祖隔着电话都能听出他爹那股子不想接话的劲儿,像是刚被人从一件正干到一半的事里拽出来,还没想好该从哪个位置重新接上。
爷俩为啥吵起来呢?因为邦尼给李祖打电话,说管不住他老爹了,他老爹可能要出家。李祖闻言大惊失色——八十三岁,看破红尘了?所以赶紧跟老爹通话,问问是怎么回事。
一天,芬恩坐在村口老张家门口的一块石头上拉二胡。二胡是他从村里一个老木匠那儿借的,琴筒上的蟒皮已经松了,运弓的时候声音有些发劈,但他拉得很认真,像是在用那几根弦把一首不太熟的曲子沿着旧路线重新量一遍,一边拉一边看着几个小孩儿蹲在地上拍洋画儿。
那几个小孩最大的不过七八岁,最小的那个蹲在边上踮着脚尖看,两只小手拍在泥地上,“啪”的一声,画片翻了一个面,他们笑得前仰后合,笑声在土墙根底下弹了几下才散开。
芬恩拉了一会儿,把二胡搁在膝盖上,看他们拍,看了一会儿,手痒了,把二胡往身后石阶上一靠,自己蹲过去也看。
那几个小孩也不认生,挤了挤给他腾出一个蹲的位置,他蹲在边上歪着头看他们拍画片,像是在用同一个角度重新熟悉一次自己曾经蹲过的地方。
看的正出神,一个小孩儿喊了一嗓子:“李爷爷!有个牛鼻子偷你胡琴儿!”
芬恩蹲在地上脚脖子一拧回头看去,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老道正把手伸向自己的二胡。那老道的袍子灰扑扑的,领口和袖口都结着黑油垢,下摆沾满了黄泥和草药绿渍,肩头有长期背药篓磨出的破洞,缝着几块杂色碎布补丁。
他的头发花白,看不准岁数,指节粗大,上面还沾着没洗干净的泥渍,但伸向二胡的那只手停得很稳,落在琴杆上的动作是轻的,像是用惯了这种分量的人,不用看也能摸到该握住的位置。
芬恩一眼就看出这老道是个练家子,那个侧身站定时的重心落点、手指搭上琴杆时的间距和力道,都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见猎心喜之下,芬恩想松松筋骨,于是大喊一声:“蟊贼!看打!”然后就跟个炮弹似的蹿了上去。
那老道嘴里还想解释什么,但芬恩的拳头已经到了。没办法了,只好被迫出手。
他的身形比芬恩预想的快,退半步,手从琴杆上移开,掌心朝外迎上了芬恩的拳面,没有硬接,顺着来势往侧边一带,像是一道被风吹偏的炊烟。
芬恩的拳落空了半寸,那半寸他很久没有落空过了,脚步紧跟上一步,拳变掌,掌变肘,近身切入。老道脚下没有大动作,只转了半个身位,手臂像水一样贴着芬恩的肘弯滑过去,把那股力道卸到了一侧的地面上。
两个人之间的间距始终没有拉开超过两步,拳脚交换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每一次接触都像是被什么软的东西接住了,没有硬碰硬的对撞声,只有掌缘擦过衣料时的沙沙声和脚步踩实地面时扬起的尘土。
芬恩越打越心惊——他八十年来第一次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
就算是当年的尼尔,一开始也是仗着大他二十岁才能跟他打平,从他骨架定型之后也不是他的对手。
但这个老道不同,他的力道不重,但角度刁,像水一样不跟你正面碰,却总能在你发力最满的时候轻飘飘地卸掉你的势头。芬恩越打越开心,使出毕生所学,从洪拳到形意八卦八极拳,轮番招呼。
他身法凌厉,掌风破空,步步紧逼,那股劲力沿着手臂的每一道关节缝隙灌出去,不像是他催动的,更像是自己沿着那道口子找到了出口。
那老道就只是一手太极应对,步伐幅度不大,上身的变化却密得像是在用同一道水纹一次一次地兜住不同方向的石头,不让任何一颗沉到底。
两个人打了整整半个小时。半个村子的人围着看得目瞪口呆。
土墙根底下蹲着人,柴垛边上站着人,有人端着碗忘了吃,有人抱着孩子忘了哄,有人在院墙豁口处探出半张脸,一刻钟没动过,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说话。
包括楚中天、韩三炮他们——他们也没见过芬恩全力出手。
楚中天站在人群前面,双手背在身后,他看过芬恩在东北雪地里跟人搭过手,但从没见过他打到这种程度。韩三炮蹲在旁边,手里的烟烧到了滤嘴都没发觉,烟灰在指间弯着,快要断了。
打完之后,芬恩猛撤几步,抱拳拱手:“洪门,李富明!”那老道脑袋顶上直冒白烟,额角的头发被汗浸湿了几缕,贴在太阳穴上。
他的呼吸比刚才重了一些,但肩膀的线条没有松下来,闻言一愣神,随即抱拳拱手:“武当白衣派真洁子,见过总盟证!”
芬恩闻言嘴角抽了抽,上下打量了一下老道那一身领口袖口结着黑油垢、下摆沾满黄泥与草药绿渍的衣裳,又看看他肩头被长期背药篓磨出的破洞和那几块杂色碎布补丁,心想这身衣服怎么看都跟“白衣”两个字搭不上边。
白衣派是明初张三丰亲传弟子创立,奉张三丰为共祖,隶属于全真道体系,是武当本土小众独立支脉,不和龙门共用字辈。派中人日常偏爱素白道袍,区别于其他穿青、灰道服的龙门道士,辨识度很高。
芬恩一脸不信:“你是白衣派?还真洁子?”
那老道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然后笑了,笑声不大,像是把一句他早就准备好但一直没机会说出口的话放在了桌面上,等对面自己翻页的时候正好看到:“白衣一派,白衣喻本心纯白,不是身上布不能沾尘土。肉身皮囊,是走山行医的皮囊。心无污秽、济世救人,才叫真洁。衣裳脏几分,无妨道心干净。”
芬恩吐槽道:“靠!神棍味儿真足……”然后忽然想到什么,语气里带上了一层先前没有的试探:“你认识我?”
真洁子拱手,声音不高不低,像是在陈述一件他早就确认过、不需要再核实的事:“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一句给芬恩说爽了。他傲娇地昂起头,拿鼻孔看了一圈周围的村民,那意思分明在说:我说我厉害,你们还总说我吹牛,现在有识货的了。他又把下巴抬高了半寸,像是要确保那道余光正好覆盖住村口所有还蹲在墙根底下的脑袋,一个不落地收进那道扫视的扇形范围里。
芬恩扭头看向真洁子:“老道这是游方乞化?”
真洁子闻言摸摸肚子,嘴角的笑意没有落下去:“吃点儿也行……”
芬恩闻言乐了:“走,回家吃饭!”说完想拉老道,发现他身上脏得没处下手,手指在他胳膊上方停了半寸又收回来,“你这身上脏成这样……给人看病别本来没病让你串上点儿啥……先洗个澡吧……换身衣服……”真洁子刚想开口反驳些什么,芬恩补了一句:“不然不许进屋吃饭……招人膈应啊……”真洁子沉默了一会儿,像是用那一段呼吸的时间把芬恩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确认没有回旋的余地,然后点点头:“好吧……”
要说老道不是常人呢。大冬天的他在河里洗了个澡——河水是从山上下来的,冷得扎骨头,他蹲在河边的石头上把衣服脱了叠好放在岸边,然后把整个人没进水里,水面漫过肩膀时他抖了一下,但没有上岸。
洗完澡他穿了一身楚中天的中山装,深蓝色的布料挺括,肩线服帖。他站在院子里,背对着屋门,拿一柄采药的青铜小刀修了面须,刀锋在脸上划过的时候没有犹豫,像是一个已经习惯了用同一把刀做不同事的人,每一刀落下时指腹都会先在刀面上停一下,确认那道刃口还能沿着原先的路径走到尽头。
他修完之后用井水冲了一下脸,直起身,湿漉漉的长发随意地扎在身后,水珠顺着发梢滴落在中山装的肩头上,在深蓝色的布料上洇出几道深色的湿痕。他转过身来的时候,院子里安静了片刻。
一身中山装,穿出仙风道骨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