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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历史军事 > 五姓嫡脉:躺赢大唐 > 第718章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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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老窝巨大府邸里……

后院~

除大宅外最大,最豪华的三座建筑群之一的凌薇阁巨大的议事厅里。

最上首那宽大如床,奢华如王母娘娘的宝座上,高贵,端庄,清冷的青鸾娘子,和古灵精怪,活泼俏皮的青衣娘子,笑靥如花的看着一蹦一跳从大门外进来的大小将军。

这两只巨鹰每天都往返一次老窝,它们这是刚刚从崔氏那犹如天宫的七层建筑群里的棋牌室出来,一路玩到两个女主人这里。

“大小将军,你们快过来,让我看看郎君都说了什么?”

每天早上九点就要到这里接见二十三姓家生子头面妇人的青衣娘子,其实早已经不耐烦了。

每当她想到接下来的半年,她每天都要重复这个事情,她就十分的不开心,让她带着爪牙出去找乐子都提不起心情了。

下首左右两侧端坐的妾,一个个都期待的看着走地鸡一样窜向青衣娘子的大小将军。

小将军脖子上的红色绒球,让她们想起来了郎君总是嫌弃自己头顶金冠上的绒球,她们实在是不明白郎君为什么对头顶上的绒球怨念那么深。

现在大小将军回来了,她们很想知道它们带回来了郎君的什么消息。

前天大小将军带回来了郎君让李氏上下六房的刑部,开始修《法典》。

秦:《秦律》,商鞅变法以《法经》为蓝本扩充,是中国首个大一统王朝成文律,诸法合体、严苛细密

汉:核心《九章律》(萧何制,在《法经》6篇基础加户、兴、厩3篇),辅以《傍章律》《越宫律》等,合称汉律,首次确立封建法律基本框架

魏晋:魏《新律》(《曹魏律》)精简篇目、调整体例;西晋《泰始律》(《晋律》)加律注,律注与律文同等效力

南北朝:北朝律更成熟,北齐《北齐律》归并为12篇、确立“重罪十条”,是承前启后关键;北周《大律》篇目繁冗未沿用

隋:《开皇律》(隋文帝颁),定12篇500条,废酷刑、确立“十恶”“八议”,奠定唐律体例核心;隋炀帝有《大业律》,内容稍改未通行

唐:先《武德律》《贞观律》逐步修订,最终《永徽律》+官方疏议合称《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12篇502条,是封建法典巅峰且影响深远。

李俊现在虽然名义上是李唐朝廷封的永乐郡王,大婚后正式开府建衙。

然事实上他已经和李唐划地而治,如果不是他有后世的思维,认为中华民族的地图,最少也是他一笔就能画出来的那一只大公鸡。

当然了,肥一点也没有关系。

肥成海常枫叶,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形状,李俊都不觉得应该是现在的这个样子。

李俊觉得不管是自己把李唐朝的地盘纳入自己的版图,还是自己的地盘被李二抢去,也好过再一次分裂成无数的大小块。

话是这么说的,自己不称帝,或者是暂时不称帝,但是自己可以制定法律,并且最终解释权归自己,李俊觉得自己再怎么扮猪也没人信了。

李俊担心自己扮猪吃老虎太久了,别人真把自己当猪了。

他也是时候向天下发出自己的声音了……

所以,他对颉利可汗一路南下这些地方的世家大族,地主豪强,寺庙道观,官员富户,几乎是全部斩杀个干净。

还他娘的不是杀人家全族,就是全族男人抓去挖矿种树;女人不是为奴为婢,就是丢去做营妓。

李俊要告诉天下人,这就是放异族人戕害自己的族人的下场。

尼马的,如果不是这些世家门阀放颉利南下,他怎么可能这么轻松的就到了长安城外的渭水北岸的。

尤其是李氏追着突厥人砍的时候,不拦着突厥人,还暗中和突厥人勾勾搭搭的世家门阀,李俊管你是谁,通通鸡犬不留。

当然了,他对外说是突厥人干的,就问你们怕不怕自己全族也被山贼土匪斩杀个鸡犬不留?

李俊为了不刺激李二脆弱的心脏,他让李氏刑部,汇合礼部的人,以秦汉至隋唐各朝的法典,修一部封地通行版《法典》,名字就叫《大唐法典》。

在这份族长令中,李俊借鉴了一下朱重八制定的几条,以最简单,最通俗的话,定下来了这部《大唐法典》中的几条,正式向向天下立规矩。

李俊确实的这几条,虽然是用族长令下达的,但现在李氏地盘上的每一个村子,都有李氏族人,像后世计划生育宣传语一样,写的到处都是:

“令:

依““律:拐卖孩童者……斩;拐卖孩童且致丧命者……腰斩。

拐卖人口者,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拐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者,杖刑一百判处三年。”

“令:

依律:新婚当日,新郎娶妻,皆可穿戴九品官服;

大唐女子嫁为人妇,皆可穿戴凤冠霞帔。”

“令:

依律: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为婚者,并行禁止;

女方在订婚后,若已立婚书或有反悔,需双倍返还彩礼。”

“令:

依律:婚后女方,有所取无所归(已无家可归),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考三年);

前贪贱后富贵(丈夫发过了),符合以上任意一条,丈夫不得休妻。”

“令:

依律: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所有婚姻皆需至公所,在官府见证下,男女双方亲见且同意,签字(按手印),公所及以上官府开具文书方合法,违者男女双方父母杖五十,流放一千里。”

“令:

依律:年及八岁者,无论男女,需入学受教,敢有隐匿不入者,罚其父兄。”

“令:

依律:凡以强力奸人妻女者,没收其作案工具后,处绞刑。

其未成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纵有和情,亦处绞刑。”

“令:

依律:凡官吏受贿,利敛于民,枭首示众,家产尽没,妻儿流放,许良善豪杰之士。”

“令:

依律:今后女子亦应有其名,可做工,可为官。”

“令:

从今往后取消所有傜役,官府欲召集工匠,必须要付其工钱,管其饭食;做工期间若发生意外,要给其家人抚恤金。”

“令:

依律:取消人头税,取消入城税,取消火耗,全面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

李俊这几条以李氏族长令下达的律法,顿时就让天下纷纷。

李二在皇宫里打砸了好久,杖毙太监宫女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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