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嗣本来不是个好色的人,他自己也一直这么认为。
刘十三甚至都开始怀疑过他的性取向,也从侧面反应出杨元嗣的人品。
最近表现这么不正常,问题肯定出在娜仁身上:她太漂亮了。
杨元嗣对于娜仁的喜欢和娜仁对于她的喜欢是一样的,都是纯粹的生理性喜欢。
两个人连语言都不通,交流基本靠身体,就不用提什么三观和精神契合了。
杨元嗣这时候又想起了赵金儿,心里莫名的有些愧疚。
他跟赵金儿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的欣赏,反而没有娜仁这样来的热烈。
娜仁看杨元嗣骑在马上表情奇怪,上前用马鞭轻轻敲了他一下。
杨元嗣这才反应过来,笑着骑马往前去了。
等他们往前骑了七八里路,才发现大队人马的正在对峙。
杨元嗣粗略观察了一下,双方应该各有三五千骑兵,摆在草原上蔚为壮观。
两面的骑士装扮基本完全一样,只能通过站位和旗帜来分辨不同的阵型。
卓鲁这边是一面黑色的旗帜,上面画着一个鬼脸一样的人面。
对面是一面白色的旗帜,上面画着一只怪模怪样的鸟儿。
卓鲁走马上前,对面也出来一个穿着皮袍的老者。
两人在马上叽里咕噜吵了走一炷香的时间,争得面红耳赤,看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卓鲁越来越激动,从马上跳下来,抽出弯刀在自己手掌上割了一道口子,将血滴在了草地上。
对面那老头也不甘示弱,如法炮制,将自己的血也洒在了草地上。
双方的骑兵都发出了一种巨大的噪音,然后突然就安静了起来,整个草原只能听见战马的鼻息声,所有人都面色严肃。
卓鲁将几个长老叫在一起,围成一圈讨论了一会儿,然后选出了五个年轻力壮的骑士在身边待命。
杨元嗣虽然看不懂他们的操作,不过也能够猜个八九分,大概这是要用比武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事实上,杨元嗣猜的完全没错。
对面那群骑士是达密里部的,跟达旦九部的草场接壤。
草原上又没有楚河汉界,放牧的牛羊往往越界。
如果是数目较少,大家往往也不是很放在心上,完全就当是走丢了。
说不定下次你的羊还跑到我这边来呢。
但是如果数目大了,或者是有的人存心使坏,那么情况就不一定了。
草原上信奉血与火,那些孱弱的部落早就被屠杀和吞并了。
现在存在的这些部落之所以没有继续互相攻伐,不是因为他们心善,而是在实力上达到了某种平衡。
达密里部的势力没有达旦九部大,但是他们跟辽国的关系却比达旦九部亲密的多。
有了辽国的支持,密苏里部和达旦部的势力就不相上下了。
如果两个实力不相上下的部落发生了冲突,肯定不能全军出击,拼个你死我活,成本太大了。
草原上又没有什么朝廷衙门和官老爷,也没法去打官司。
于是一种古老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就诞生了:勇士决斗。
草原上崇拜的就是勇士和强大的武力,美女、牛马、草原这一切最好的资源都应该归最强大的男人所有。
这法则天经地义,所有人都认可。
所以部落之内,大家有了什么不可调和的冲突,最好的办法就是决斗。
既然解决不清楚问题,那么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嘛。
合理合法又痛快。
部落之间解决问题当然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只是人数多一些罢了。
经过商倌儿的解释,杨元嗣也来了兴趣,这种方式跟部落混战比起来,确实成本低,见效快。
达密里部也出了五个勇士,一眼能看出都是彪悍勇猛之辈。
两阵中间走出来三五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是这一次的裁判。
不过商倌儿说要不要裁判都无所谓,这比武是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十几年来没有活口。
杨元嗣心里想这也正常,毕竟二人阵前都要拿出全部本事,生死相搏,这个可不敢托大,也没有绝对的点到为止。
这次决斗需要解决的是三万只羊的归属问题,是个非常大的事件了。
达密里部的一个勇士率先出阵挑战,达旦部也出一人应对。
两个勇士都是用弓的高手,相背走了四五十步,开始对射起来。
那达旦部的勇士明显技高一筹,五六箭过后将达密里部的勇士射落马下。
达里密部冲出五六个人,将他拖了下去,生死未明。
杨元嗣看这人箭术确实高明,不过自己有稳胜他的把握。
只是不知道卓鲁军中有还没有跟他,一样的高手,现在只能静观其变。
转眼间那达旦部的勇士又射杀了对面一人,整个达旦部发出去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
杨元嗣想着只要这人能够再战胜一人,那么达旦部就能够以五局三胜取得胜利。
哪里知道这人又将第三个人射落马下,达密里阵中又出来一人。
杨元嗣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不是五局三胜,是要战到最后一人。
果然这人十分英勇又打败了对手,这下他自己也洋洋自得意,纵马在两阵中间来回驰骋。
这时候达密里部落只剩了一个人,那人眼神也开始躲闪起来,明显的不自信了。
达密里部长老旁一个壮硕的光头年轻人走了出来,他上前跟那个白胡子的裁判耳语了几句。
那裁判点了点头,朝着人口挥了挥手,大声喊了几句话。
这时候卓鲁的脸色变了,他大声的跟旁边的人喊着什么,又跑过去跟那裁判抗议。
本来还在阵中耀武扬威的那个达旦勇士也面色沉重,如临大敌。
杨元嗣看出来那个光头应该是个狠角色,急忙问商倌儿这人什么来头。
商倌儿看来对那人也十分畏惧,解释道那人是草原三绝之一。
杨元嗣觉得好笑,这外号有些中二,不过应该也有些真本事。
这人叫作黑罕,出身于达密里部的一个普通牧民家庭。
他从小就力大无穷,十二岁就能够徒手撕裂野狼,等到成年后热衷于决斗。
黑罕历经一次多次决斗无一败绩,曾经身中十二箭还活了下来,也收获了个响彻草原的外号:不死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