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明珠在诵诗。
不是临时起意来附庸风雅,而是下周轮到她做东举办集会。
自从学校结成咏絮诗社,社内成员每年都在增加,以前都是同学有需要随时约着聚一聚,等婉莹开始往校外发展社员就不能局限在校内,今年起除岁时佳节外固定两周一集会。
每次举办都会吟诵诗词,互相唱和,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刊行诗集。
自从知道她和朋友们一起出版诗集,家里几乎人手一份。
事先声明,这可不是她强迫大家捧场而是他们主动要求的,连金大腿都要了一本放在书房。
总之,主动问到她跟前的越明珠都大大方方送了。
她以前确实说过自己不擅长作诗,但不擅长不代表作不好。
她诶~越熹微越大才女诗词界闯荡两年,湖南范围内还是小有名气的好不好,出版之后不少诗人主动给她写信交流,她的诗说不定能传到百年之后呢。
考虑到下次要做东道主,她才提前在家诵诗。
这就像唱歌,不练会气息不足。
口渴间隙,她还安慰捧珠等下次出现代诗的时候就把她带上,捧珠倒不在乎这个,眼睛一直亮闪闪地望着她,“小姐,我最喜欢看你念诗的样子。”
越明珠明白她的意思。
如果读书单纯为了求知,自然会养出文人墨客的书卷气。
捧珠就是从小长在红府没接触过外面的学生、感受过学堂氛围,所以第一次见面就对她抱有憧憬。
哪怕已经见识过她诸多同窗还跟她一起参加过文化交流活动,也始终对她这个小姐充满滤镜。
齐铁嘴比约好的时间来得迟了。
她换了本杂记正看得入神,听见捧珠提醒人到了,起身刚想打招呼就被狗五一连三问。
越明珠:?
拜帖上有访客姓名,所以她事先知道吴老狗要来,还是为了金珠救狗受伤一事,但没想到他会是这个反应。
从上次见面来看,他虽然对重逢很惊喜,但之后无论是谈话还是情绪都张弛有度、游刃有余,全然不似今日这般喜形于色。
感受到他身上那股全然而纯粹的喜悦,越明珠自己都忍不住怀疑他们之前真的只有两面之缘吗?
也不太忍心打断他。
设身处地想一想。
时移事迁。
她不再是街头被狗欺负的小姑娘。
也不再是被警察追捕的女学生。
他却始终是那个对她施以援手的狗兄。
所以等他来到身前说出那句:“原来是你。”越明珠便也微微一笑:“是我。”
借狗的是我,躲在你店的也是我。
狗五一错不错地凝视她,眼底闪烁着阳光般细碎的欢喜:“你不是叫熹微吗?我只知道佛爷妹妹叫明珠,所以从没往你身上想过。”
“我本名叫越明珠,小字熹微。”
“那第一次见面你怎么——”
在街头被一条狗欺负,以佛爷对她的重视,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后半句被狗五咽了回去,他不是口无遮拦的人,尤其不喜欢当面揭女孩子短,再说事情已经过去两年。
越明珠不觉得有什么,如实道:“我那时刚来长沙,还没跟表哥相认。”
被冷落在旁,看他俩这么旁若无人的一问一答,齐铁嘴愣了好一会儿,表情都微微凝滞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冲到两人身旁如梦初醒般冲吴老狗喊道:
“你们认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狗五被吵得下意识偏了下身体,明明是回答齐铁嘴问题,却只对她露出微笑:“是认识,这么说我是你来长沙之后遇见的第一个九门中人?”
不是。
越明珠眨了下眼,确切地来说,她来长沙遇见的第一个九门中人是齐铁嘴。
与其说遇见,不如说只远远互相看了一眼,连对方姓什么都不知道。
她作势想了想,认认真真回答:
“应该说,你是我来长沙遇见的第一个无条件帮助我的人。”